有的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阅合同时,签订合同时单位抬头与招聘时单位抬头不一致,造成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与实际使用劳动者的单位不一致,发生纠纷时,容易相互推诿,不想承担责任,损害劳动者利益。 对此,劳动争议案件的诉讼主体应列具有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当事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应以签约对方为当事人;如果签约的用人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不一致或者签约的用人单位与作出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不一致的,则应将实际用人单位和作出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与签约的用人单位列为共同被告。
因此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注意合同单位与招聘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发生争议办法多
目前解决的机构和途径很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劳动者也可以向本单位委员会申请调解。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劳动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是必须程序,人民法院只有在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服时才受理诉讼。
除此之外,还需要劳动者学会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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