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张家港市机关幼儿园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公告

  • 日期:2022-09-13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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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字〔2022〕 62号
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机关幼儿园面向本市开展公益性岗位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简介 

二、招聘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无违法犯罪记录,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01岗位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9月13日至2004年9月13日期间出生)。
4.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5.限张家港市户籍。
6.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以及其他不宜从事相关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网络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8:00至2022年9月16日17:0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3.报名资格审核所需提供材料:到文末下载附件1,填写《(岗位代码+姓名+电话)机关幼儿园报名表及个人简历》,填写时不要改变表格原有格式。
正反面照片、户籍证明照片(指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照片、职称资格证书照片等各类照片请插入
中。在报名时间内将上述材料电子版打包(文件名统一为“岗位代码+姓名+电话”)发送到邮箱3536337965@qq.com(机关幼儿园招聘),过期不
名填报人员的报名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4.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
5.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
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6.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后视为报名成功。
(二)考试
各岗位分别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期间,考生均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50分。根据01岗位笔试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员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
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符合条件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2.现场资格复审
面试人员在领取面试准考证前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公布。经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本人携带材料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参加
(2)资格复审程序:考生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和有关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3)经复审,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被取消面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复审有异议,可当场内
复审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陈述申辩。因放弃或复审不合格造成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
及其他排名靠前的应聘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主管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其它相关资格证书;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复印件由招聘单位留存。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成绩计算:01岗位按照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以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分高者;面试成
的,再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
(三)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
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和资格条件复查。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
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
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考察(政审)期间,我单位会出具相关通知,应聘者前往有关部门办理信息采集。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
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四、公示和录用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市人才网和张家港市机关幼儿园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
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
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个月(包含培训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4.录用人员相关待遇参照市同类公益岗位(编外)人员标准执行。
五、本招聘事项由张家港市机关幼儿园负责解释。咨询电话:张老师0512-58283956、13962299362。

附件下载:
9-13附件1:(岗位代码+姓名+电话)机关幼儿园报名
表及个人简历.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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