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张家港市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公告

  • 日期:2022-07-29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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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张家港市委“两新”工委委托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2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岗位
 
 

 

2、招聘条件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2周岁以下(即1989年7月29日至2004年8月4日期间出生)。

2.限张家港本市户籍。符合政策性安置或照顾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配偶或父母户籍(军人服役部队)所在地为张家港市的,可以报考,不受户籍限制。

3.中共党员。

4.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获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5.具有基层党建工作经历的优先。

6.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纪违法记录。

7.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招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2022届毕业生;

(2)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

(4)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5)正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录用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现场报名须接受“苏康码”、“行程卡”查验和体温检测,均无异常方可参加报名。

2.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2022年8月4日(周六、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超出规定时间不接受报名。

3.报名地点:张家港市华昌路3号港城大厦主楼715室。

 4.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5.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后期实施调剂,该岗位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22年8月5日9:00至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成功的,视为放弃。

6.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考者登录张家港人才网(https://www.zjgrc.com/)下载《报名表》(附件2),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供近期白底免冠一寸彩照2张,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本人户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学位证书以及报名表中填写的资格证书、取得荣誉、组织活动、发表文章、社会实践等证明材料。

(2)所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齐全且真实有效,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7.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招聘岗位和招聘条件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名者凡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责任由报名者自负。

8.经审核,不具备报考资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二)考试

应聘人员经资格审核合格的,发放准考证,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综合能力素质测评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期间,考生须按要求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内容为综合知识,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不计入总分,合格者进入综合能力素质测评环节。

2.综合能力素质测评:由专业考官对进入综合能力素质测评的考生进行评价,评价主要内容为在校期间和工作期间综合表现、获得的各类荣誉、经历等(报名时未填写或填写不详实以及未提供证明材料的不计分),评价成绩实行百分制,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按照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照岗位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张家港人才网公示。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分数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处理。

4.成绩计算:按照综合能力素质测评得分占30%和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面试成绩仍相同,组织加试),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发放体检通知。

 

4、体检与考察(政审)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处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录用。

2.招聘单位对通过考试并且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取消其录用资格。

3.因体检或考察(政审)不合格、以及应聘人员放弃等情况出现缺额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录用和监督
 
1.从考试、体检、考察(政审)都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录用人员,在张家港人才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期限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要求举报者署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及有效联系方式,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

2.面试后、体检前,未被所报考岗位录用的面试合格者,报名时同意调剂的,可以获得一次调剂到空缺岗位的机会。在面试结束后1周内,由市委“两新”工委根据考生和岗位的情况实施调剂,调剂成功者由单位进行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录用、报备等环节。

3.在招聘各环节中,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切勿变更报名登记的电话号码。以电话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补充材料、递补、复检、报到等,在规定的时限内未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4.报考者一旦被录用,须按《录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其他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或签约相关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5.公开招聘专职党务工作者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循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整个招考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6、录用管理
 
1.各区镇(单位)区域党群工作站专职人员,由各区镇(单位)自行签订劳动合同并纳入公益性岗位(编外)人员管理。

2.被录用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被录用人员待遇按照各区镇(单位)同类人员待遇执行。

 

七、本公告由张家港市委“两新”工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以张家港人才网和“张家港先锋”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报考咨询电话:0512-5891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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